云律协[2010]5号
(2010年3月2日五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2010年,云南律师事业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做好2010年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对于云南律师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重大。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的有关工作要求和省司法厅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云南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发展战略,继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要求来研究和谋划律师业的发展,认真履行协会行业管理职能,狠抓基本教育、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市场规律,正确把握行业特点,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保持我省律师事业
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依法执业,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职责与使命。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作为律师事业发展的关键来抓,培养造就一支能“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执业为民”的律师队伍。
----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法治、弘扬诚信、救济贫弱、构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抓基本教育,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继续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践环节的重要任务,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律师执业活动中;健全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重大信访案件评查、信访案件听证等工作制度和机制,促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健全完善律师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相关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主动介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注重办理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互统一,注重提高办案质量;通过担任法律顾问、送法下乡(进社区)、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方式,充分发挥律师工作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①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健全完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在巩固传统教育培训模式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工程。②在律师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业务交流等方面开辟新渠道、寻找新载体,对全省律师实施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培养更多懂法律、懂政策、懂管理、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外向型人才。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律师廉洁执业,严格依法诚信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任务分解:第项①②工作由省律师宣传、教育和业务交流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王光辉副会长。第③项工作由省律协党委负责实施,牵头负责人为杨华副书记。
2、继续加强律师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培育有正确价值观、义利观,有优良政治品格,有科学执业方式,有崇高职业道德,有高尚生活品位的律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专业品牌、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为律师队伍健康发展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①积极协调,推广云南律师文化建设的成果—《中国律师之歌》;②组织编写《云南律师志》,为律师事业发展提供“资政、教化、存史和宣传”的智力支持(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③与云南省演讲学会合作,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主题,举办全省律师论辩大赛,展示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④指导各州市律师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活动。
任务分解:此项工作由省律师宣传、教育和业务交流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王光辉副会长,王峻副秘书长配合。
(二)抓基本制度建设,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建立系统的长效机制
按照新修订的《律师法》的要求,强化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细化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职责,创新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一整套从宪法、律师法律法规到部颁规章、律师行业管理规范相结合的律师行业管理规则体系,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业奠定制度基础。
1、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云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管理办法》、对《云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和考核制度(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
2、配合做好《云南省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
3、做好《云南省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
4、制定《云南省律师协会章程》,促进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10年6月30日完成)。
任务分解:1-2项工作由省律协律师行业规则与发展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赵耀副会长,秘书处孔楠副秘书长配合;3-4项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秘书处熊亮秘书长,杨华副书记、孔楠副秘书长、王峻副秘书长配合。
(三)抓基本队伍建设,为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党员队伍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继续贯彻“党支部建在所上、以党建带所建”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2009——2011年规划》,进一步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实施“双培养”工程,把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律师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发展成合伙人、培养成优秀律师,把那些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律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发展和壮大律师党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中促进律师事业的自身的科学发展。
2、专业队伍建设
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人才;根据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
3、专家型律师队伍建设
将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在某一业务领域有很高造诣的律师推选到专家型队伍中来,打造一支能够胜任复杂、高端业务的高水准律师服务团队。
任务分解:第一项工作由省律协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杨华副书记。第二项、三项工作由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及州市律协工作指导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马巍副会长。
(四)抓基本设施建设,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律师事务所加强规范化建设,从组织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收入分配、投诉处理、党建工作、基础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结合开展的“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年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树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良好社会形象。
任务分解: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秘书处熊亮秘书长,杨华副书记、孔楠副秘书长、王峻副秘书长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1、做好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适时召开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省律协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云南省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2、进一步加强律协秘书处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秘书处员工手册》关于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聘用与离职、劳动考勤制度、薪酬制度、员工福利、培训与发展、奖惩制度以及基本行为规范、基本规章等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省律协秘书处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增强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对外交涉能力、开拓进取能力和执行能力,进一步把秘书处建设成为团结、和谐、高效的服务团队。
3、按照修订后的《律师法》确定的律师协会应当履行的八项职能,理顺省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能配置,切实加强组织、培训、行规、惩戒、服务等五大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管理能力。
4、完善律师信息和宣传工作机制,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完善“云南律师网”的各项功能,包括律师管理平台、会员数据库建设、党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等应用软件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发挥律协官方网站在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宣传云南律师事业发展成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与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继续办好“法在你身边”等栏目,不断扩大云南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
5、继续做好组织律师赴省外、境外学习考察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6、开展听庭和律师办案质量的评查活动。省律师协会、各州市律师协会要组织对律师办理重要案件的听庭和律师办案质量的评查活动,通过听、查、询、评、建,建立起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每个州市律协听庭活动不得少于五个案件;律师办案质量评查的案件数不得少于十个。(具体方案另行制定,2010年9月至10月完成)
7、开展“法律服务能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检验全省律师开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成效,宣传和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法律服务能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另行制定,2010年11-12月完成)
任务分解:省律协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秘书处熊亮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配合。
(二)加大协调力度,着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1、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争取省财政投入律师高端教育培训经费,着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国际律师业务要求的高水准律师团队。
2、加强对律师组织人事关系的集中统一管理。把专职律师的人事档案统一归口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律师协会进行管理。
3、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协调,争取律师行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解决律师的后顾之忧。
4、组织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国家安全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促进律师执业环境的不断改善。(2010年7月-8月完成)
5、继续深化省律师协会与法官协会的合作与联系,加强与省检察官协会、省警官协会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推进相互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任务分解: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及州市律协工作指导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为马巍副会长,省律协秘书处及各专业委员会配合。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