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是继《物权法》之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重要的支架性法律,是正在制定中的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和实施,将对矫正民事违法行为,明确侵权责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我省广大律师深入领会《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掌握前沿理论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准确适用法律,解决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正确办理侵权案件,2010年1月30日至31日,云南省律师协会与点睛政法网络学堂联合在昆明举办了《侵权责任法》专题培训。来自北京的专家学者主要从立法背景、前沿理论、司法适用和对律师业务的影响等方面对《侵权责任法》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讲解。
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做了培训动员。吉副厅长指出,《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社会保护民事权利,调动人民群众自觉维权,规范民事审判活动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它是民事立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生产经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侵权责任法》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我省广大律师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吉副厅长希望我省律师将此次学习的成果充分应用到律师执业实践中,提高自身执业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
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研究室的陈佳林副主任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罗东川副主任都是《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参与人,他们分别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阐述了对《侵权责任法》的理解;国内著名的侵权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李显冬教授从一个学者的角度对《侵权责任法》条分缕析,深刻解读;全国律协民委会侵权法论坛副主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惠珍律师则从律师的角度与云南律师进行沟通交流。专题培训既有立法背景的阐释,也有对《侵权责任法》主要内容的详细解读,还有对《侵权责任法》司法适用的分析,更有对《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的影响和意义的探讨,既有针对性又有实用性,进一步更新了参训律师的专业知识,提高了业务能力,达到了预期目的。
本次培训共有来自全省各律所的律师和实习人员239人参加。
(省律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