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协【2010】3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去年入秋以来,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严重旱灾,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给灾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目前,旱情仍呈迅速蔓延和日益加重的发展态势。为帮助灾区群众战胜灾害、渡过难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和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布置,现就律师行业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云南律师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行业精神,积极踊跃捐款,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活动时间
此次捐助活动开展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三、活动形式
请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捐助的款项连同捐款人名单于3月9日前交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省律师协会再统一交付给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各州、市律师协会将所捐款项按规定的时限统一交州市司法局,并将捐款情况于3月9日前上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抗旱形势,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切实开展好此次捐款活动,各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要带头捐款,起好表率作用。
(二)活动坚持自愿为主、量力而行的原则。此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捐助活动时,要认真做好捐款的登记汇总工作,做到安全保管,及时送交。对送交的款项进行登记造册并在所内张榜公布。
联系电话:0871-4189092
联系人:刘苑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